再婚后有孩子的离婚财产怎么分

2020-08-14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在生活当中,其实很多人的婚姻之路还是比较坎坷的。如果有人在二婚的情况下,在经历了一次离婚后,还是会遇到有可能离婚的情况。那么,再婚后有孩子了,离婚财产可以怎么分呢?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带大家了解再婚后有孩子的离婚财产怎么分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再婚后有孩子的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主要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三、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还是主要靠双方协商。想必大家了解到了再婚后有孩子的离婚财产怎么分,同时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还给大家介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主要相关规定、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再婚后有孩子的离婚财产怎么分”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婚姻家事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武汉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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