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办理房贷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2024-08-20 武汉律师

一、办理房贷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在此恳请各位务必慎重对待,如期出席各位的会议。以下是具体说明理由之所在:

1.当购房合同时的购买方为夫妇二者时,签名事宜则须由双方共同完成。

此外,在未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程中,将会颁发给两位共有人各一份证书,此即所谓之共同共有房产。

2.若购买方仅为夫妇中的任一方,购买方只需本人亲自签署合同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偶进行签名确认。

3.针对申请贷款购置房屋的情况而言,无论购买方为夫妇中的一方抑或双方,均需在贷款合同上亲笔签名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办理房贷需要打流水账单吗

在购房过程中,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时,银行对客户银行流水记录的审查乃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所以要求这一项资料,主要原因在于:借贷者在获得房贷前需提供其还款能力的凭证,而工资流水便是评估这一能力的有效工具之一。

如若借贷者每月的工资均有固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发放,一旦工资发放完毕后,则可自然形成一份稳定、有效的银行流水证明,只需该流水保持连续六个月以上,申请人便可向相关贷款机构递交贷款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敬请全体参会人员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态度投入到本次会议中来。当购房合同签订之际,若购房者系已婚夫妇二人,其必须共同签字确认;待将来房产证发放时,也将会分别交付两位产权所有人持有。而若是由单一购房者购入房产,那便只需要其本人亲自签署相关文件即可。关于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事宜,不论是夫妻中的哪一位单独购房,亦或是夫妇双方共同购房,均须在贷款合同上亲笔签名确认。恳请各位严格遵循上述规定,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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