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2022-10-10 武汉律师

离婚只是解除身份关系的问题,但是后续所衍生出来的财产以及还抚养权的问题。关于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武汉律师事务所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一)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如果是登记离婚

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确认。

只有法院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

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弱于男子,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给予补偿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吗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的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武汉律师事务所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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