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起诉离婚一方有贷款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分担吗

2022-08-09 武汉律师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不仅要对婚姻事实状况进行处理,同时也要对财产问题进行解决。夫妻在婚姻存续状态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平均分配的,同时,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也是需要双方一起承担。接下来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解答有关起诉离婚一方有贷款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分担吗的问题。

一、起诉离婚一方有贷款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分担吗

一般是双方共同承担,除非你能证明该笔债务已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道是个人债务且所借钱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二、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解答有关起诉离婚一方有贷款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分担吗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符合法定年限的双方当事人才可以登记结婚,当事人在登记结婚之前应当进行婚检,并告知对方一些基本情况。如果您对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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