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一些人在离婚之前就出现共同财产转移的情况还是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本质上就是需要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也是需要平等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离婚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有什么
(一)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三)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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