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

2021-12-01 武汉律师

  父母为子女操劳了一辈子,子女成家后有了经济条件也会想方设法回报父母,如果婚后给父母买房,一般算是赠与,但有可能也会引起一些纠纷,那么,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买房给父母算共同财产吗?下面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或双方买房给父母,离婚后怎么办,要分不同的情形进项讨论:

  1、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给父母买房,购房后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和父母之间又没有签订借款或买房出资协议,则该种情况应认为子女对父母的赠与,离婚时,子女无权分割。

  2、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给父母买房,购房后,如果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屋是在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用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如果为父母所购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屋是在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用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双方存在出资,在离婚时进行房屋分割后,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父母的出资。

  买房给父母的在生活中可能还存在其他不同的情况,当出现争议时可按合同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买房给父母算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若子女明确表示购的房系赠与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财产;若单独说明购的房只赠与父亲或母亲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财产;若子女购房的目的是属于只供父母居住,且财产的所有权仍属子女(子女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明确表示以自已挣的劳动收入来为父母购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确承认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财产了。

  三、离婚房产有哪些分割原则

  1、如登记在一房名下判给该产权人,产权证是行政机关对房屋权属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确认,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即房产证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决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2、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然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房产处理。

  以上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买房给父母离婚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子女给父母买房,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属于赠与,与子女无关了,如果在子女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平均分配。若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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