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2021-10-11 武汉律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都会有共同财产,婚姻是人类投入感情最多的事情之一,当事人往往很难理智对待婚姻的变故,走出围城的过程一般而言是痛苦又漫长的,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家庭财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三、离婚财产纠纷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离婚诉讼费:

  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我国,离婚纠纷的财产分割优先考虑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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