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但有条件。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2025年2月施行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进一步明确了认定尺度。一般出轨未必少分,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的,法院通常酌情向无过错方倾斜10%—30%。
司法实践中,法院把过错分成两档处理。第一档是偶发性、短暂性的婚外情感行为,比如聊天暧昧、单独约见,这类情形即使证据确凿,通常也不会直接改变财产分割比例,因为法律要惩罚的是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而非道德瑕疵。
第二档才是会影响分财产的重大过错,《民法典》第1091条列举了五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前两项直接对应出轨行为。其中“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一般要求持续三个月以上、有共同居所。2021年起增加的“其他重大过错”作为兜底条款,让长期婚外情、婚外生子等情形也能被纳入——这是近年来无过错方胜诉率明显上升的关键变化。
司法解释(二)施行后,各地法院对兜底条款的把握趋于统一:看出轨行为的持续时间、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挥霍共同财产、对家庭造成的实际损害。举例来说,持续两年的婚外关系并育有孩子的,即便不构成重婚,也大概率被认定为重大过错;而三个月内结束的一段婚外情,若没有同居事实,多数法院仍按普通离婚处理财产。
这是司法解释(二)变化幅度较大的部分。过去不少法院按“各半返还”处理,即配偶赠与第三者的钱款,第三者返还一半。新规明确: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可以主张全部返还,赠与行为整体无效。也就是说,丈夫五年间给第三者转账80万元,妻子离婚时可以起诉第三者全额返还80万元,而不是过去的40万元。
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返还请求不依赖离婚程序,婚内就可以单独起诉;二是返还对象是第三者本人,主张“少分财产”针对的是出轨的配偶,两条路径可以同时走。
翻看近两年的公开裁判文书,可以归纳出大致规律:
反过来,如果只是掌握了聊天记录和几张照片,没有同居或重婚证据,法院大概率按均分处理,最多在具体财产分配顺序上给无过错方一些便利,比如优先分配正在居住的房屋。
取证有一条红线:不能侵犯他人隐私。私拆信件、非法入侵住宅取得的证据会被排除,在酒店房间偷拍第三者可能反被追究侵权责任。通过自家行车记录仪、公开场合拍摄、本人手机内记录获取的证据,法院一般予以采纳。
第一,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根据司法解释,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如果离婚时没提,事后单独起诉索赔,法院不再支持。第二,“净身出户”协议不要轻信。即便出轨方签了自愿放弃全部财产的协议,法院仍会审查是否显失公平,实践中被完全支持的比例很低,把目标定在多分20%左右、加上全额追回赠与财产,是更现实的策略。
2026年的裁判风向已经很清晰:法律不惩罚道德层面的过错,但绝不纵容重婚、同居这类实质性破坏婚姻的行为。对无过错方而言,与其纠结对方“会不会净身出户”,不如把精力放在三件事上——锁定同居或重婚证据、追踪流向第三者的每一笔钱、在离婚诉讼中同步主张损害赔偿。证据链完整,倾斜分割加全额追回,实际拿回的份额往往比想象中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