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要给多少钱

2020-11-09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面对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经常会出现争议,而导致协商无果,最终只能诉诸于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会涉及到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你知道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吗?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收取的依据是什么呢?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是由谁来承担呢?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需要说明的是,单纯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只是一个区间范围缴费标准,各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缴费标准可能不一致。离婚后财产纠纷直接按照财产类案件的收费标准计费。

  二、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采取预交的形式,也就是在法院立案受理时由原告先交,到时据判决承担诉讼费。

  以上内容对离婚后财产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具体由谁承担等问题做了详尽的说明。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最后由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若是对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889号光谷国际广场

            A座1411

电话:  180-8669-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