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赡养费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2020-08-21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父母是我们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大家都知道,父母有抚养我们的义务,而我们在以后也对父母、长辈等有赡养他们的义务。在一些法律法规中,也对赡养有相关的规。如果父母离婚了,我们是否也对他们有赡养的义务呢?离婚父母赡养费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呢?今天,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赡养是指什么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二、离婚父母赡养费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赡养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

  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

  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寻找整理的和“离婚父母赡养费标准的规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是跟父母是否离婚是没有关系的;父母即使离婚了,子女也是要给赡养费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访问武汉律师事务所寻找更多的法律帮助。我们也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在线解答相关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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