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违规造成的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2020-06-15 武汉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一旦遭遇工伤就出于弱势地位,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工伤赔付时经常发生纠纷。那么,违规造成的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一、违规造成的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只要是在工作期间都按工伤处理,违规操作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的界定之中,凡是在工作时间前或者工作时间完成后在工作场所内,并且从事着与工作有关的相关事务,包括工作的准备工作和一天结束的收尾工作,都算得上是工伤的赔偿范围。

违规操作不影响工伤的认定,按正常流程申报工伤;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工伤处理的程序是: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的性质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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