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2018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2020-07-08 武汉律师

  婚姻法是我国针对婚姻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法规,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在婚姻问题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离婚财产分割问题,那么,2018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呢?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

  现如今一对爱人从刚开始的对爱情的向往一步步走向离婚的结局不在少数,随着自由恋爱的程度越来越高,离婚率也在跟着不断攀升。很大一部分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是比较看重的,毕竟是关系到以后各自生活的直接问题,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为大家介绍2018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2018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平等分割原则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总额,然后再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所有权不明或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待所有权确定后再进行分割。

  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项要以离婚为条件,生活困难的标准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是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是,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或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标准。对绝大部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认为自己受到的伤害非常大,有的当事人可能甚至会认为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精神损害赔偿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使得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其肆意扩大,根据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经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的确定一般会结合如下因素予以认定:

  (1)精神损害程度,即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

  (3)具体的侵权情节,可以根据过错方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综合考虑其情节之轻重;

  (4) 其他情节,如双方结婚的年限,过错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过错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二、离婚房产是如何分配的?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2018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于的法律内容,离婚后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和处理实际上对双方都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伤害,特别是家庭中已经有了孩子。如果还有更多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

            889号光谷国际广场

            A座1411

电话:  177-6249-9966
QQ:  565231493

E-mail:565231493

              @qq.com